17,實欺,拾柒,時淒。
(Minolta SRT-101,MC Rokkor-PF 55mm f1.7,Kodak PJ400) 七月十七,第十七次約會這家餐廳,桌上散著七十七張徵信社拍到的照片。 『我簽好的離婚協議,也請妳簽字。』 『前兩天妳爸媽已經看過這些照片。』 『 妳新買的包包? 』 「朋友送的。」 「你,還愛我嗎?」 『請妳簽字。』 鋼筆墨跡,在冰冷中凝結。 愛蓮 搶過桌上的七十七張照片,扔進包包,轉身,離開。 十七瓶啤酒以後, 傑爾 倒臥在第十七次從餐廳回家的路上。 第一次,一個人,走這路,回不了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