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家人合照是很困難的事,對我來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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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攝於花蓮,中山路,Pentax MZ-L,FA 43 LE,Fujicolor 100)

被攝者的不耐煩與不悅,對我拍攝動作緩慢的嘲弄訕笑,對於拍攝出來的可用張數太少感到失望,對我一直換相機實驗產生憤怒,對我拍一些有的沒的過於熱衷無法諒解。

所以我究竟是喜歡拍照還是喜歡造反呢?我想後者還是比較多吧!美麗溫馨值得紀錄,但和我一樣頹廢髒臭的世界,才會讓我的食指大動啊!而用拍照的行為做為造反的工具,只是為了低調一點而已。

至於嘲笑與謾罵,就當作是前進的動力吧!在我消失之前,如果能有一張照片僥倖被人喜歡而留存下來,那也就不枉此生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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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攝於花蓮,中山路,Pentax MZ-L,FA 43 LE,Fujicolor 1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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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攝於石碇,Pentax MZ-L,F 28mm f2.8,Fujicolor 1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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