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網路文章摘錄] 愛
「愛」是人類語言中最荒謬和最誤解的名詞之一,它是經常被人誤用。
當我們告訴一個人我愛她/他時,這種宣稱僅是一種誤用,這種宣稱僅是「你擁有我所需要的」一種委婉說法,這事實上是與愛完全無關。
真愛是把對方利益放在自我利益之上,這麼一來,它也需要相當程度的不執著。
相悖的是,愛的能力是有賴於我們以非執著的方式和他人交流,因為除非我們能這樣做,否則所愛的這個人,僅是個上癮的病徵而已。
去愛一個人,我們絕不能將他視為己有,或是將他人作為我們的工具。除非我們學會如何汲取內在幸福的泉源,否則很可能我們仍然要依賴他人,而嘗試著想從他們身上獲得歡愉。因此,能愛的能力始於個人的自足,但是除非有相當程度的深層了解,這種自足是不容易得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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